倪偉民拉扯大了弟弟妹妹,也拉垮了自己。
倪俊結婚,他們沒有能力給買婚房,一家兩代人只能擠在一起生活。
吳二琥答應劉紅艷,只要劉紅艷懷孕,就給他們買房。
劉紅艷懷孕了,可吳二琥卻不是真心買房,直到劉紅艷流產,婆媳關系惡化,吳二琥大言不慚地說:不買房是對的。
劉紅艷的媽媽孫慶芬,只有劉紅艷一個依靠,為了給劉紅艷和倪俊買一個房子,她把住的房子賣了,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了。
孫慶芬一直一個人住在老家,劉紅艷要把她接來一起住,可吳二琥不同意,理由就是:太擠,住不下。
這次,孫慶芬來了,她帶來了一個好消息:
「我跟你們說啊,我給這倆孩子,買了個房。」
她心疼女兒為房子焦急,她也做不到讓吳二琥他們自己出錢,而自己撒手什麼都不管。所以,她賣掉房子,東拼西湊,給他們兩口子買了一套房子,讓他們有個屬于自己的溫暖小窩。這是她對他們這個小家庭的支持與祝福。
吳二琥心里惦記著倪老太的老房子很久了,她曾經提出,讓倪俊和劉紅艷搬過去和倪偉貞一起住,或者她和倪偉民搬過去照顧倪老太,好把他們的房子騰出來給倪俊和劉紅艷兩口子。
但,不論哪種方案,都被否定了。
她自己不是不想買房,為了給兒子買房,她扮保姆,就是為了多掙那6000塊錢。
可,孫慶芬送房子上門,她卻是拒絕的。
這個時候,我才知道,二琥拒絕孫慶芬買房的3個動機,個個精明,個個都戳中痛點。
倪俊是吳二琥唯一的兒子。
吳二琥對倪俊的疼愛,小到吃早餐,大到娶媳婦,她都想一手包辦。
書里的吳二琥是個眼里只有錢的女人。
為了爭家產,和兄弟姐妹反目成仇;為了錢,她昧下了老太太的退休金;為了錢,她私自賣掉了倪家的古董;為了錢,她知道自己得了癌癥之后,選擇撞車騙保。
她變得貪得無厭,見錢眼開,都是因為,她要把錢給倪俊,很多很多的錢。
她愛倪俊的方式,就是要把很多的錢留給倪俊。
「陰謀,她媽絕對是陰謀,我告訴你她想的是什麼,她想的是奪走我兒子,我兒子,我生的,我養的,我費多大勁,我難產八個小時生不下來,我腦袋往暖氣片子上磕,只要你出這門,你進那房,跟她媽住一塊,我告訴你,我就沒你這兒子。
」
這就是吳二琥心里最深的話,也道出了她拒絕孫慶芬送上門的房子的真相。
孫慶芬買的房子,雖然寫著倪俊和劉紅艷的名字,可這和她想的買房子完全不一樣。
她想著,她出錢或者出首付,買的房子,那里面住著的應該是倪俊兩口子,再加上她和倪偉民。再不濟就是只住著倪俊和劉紅艷。
而不是,房子里住著孫慶芬,卻沒有她和倪偉民。
那自己難產生下來的兒子,不就承歡孫慶芬的膝下,成了孫慶芬的兒子了嗎?
這是她不能接受的。
她不給買房,劉紅艷就想自己努力買房,她沒日沒夜地努力工作,恨不得住在公司了。
可她的事業才剛剛有一點起步,吳二琥就跑到他們公司去,找他們的領導,讓領導別給劉紅艷安排那麼繁重的工作。
劉紅艷的工作被吳二琥攪沒了。
「從我到這個家里來,也一年多了,從當初,我跟倪俊是怎麼結的婚,再到後來,怎麼懷孕,又流產,這前前后后的,還有關于這房子的事,你們二老,背后怎麼算計我的,我都清清楚楚。我知道,這一年多以來,您從來都沒有,打心眼兒里真正地接納過我,包括我在這個家里,我也從來沒有得到過應有的尊重,我真的想過,我要努力地融入到這個家里面,我要好好的做你家的兒媳婦,媽,我真的努力過,我真的非常地希望你們能夠打心眼里認可我,可是,很可惜。」
工作就是劉紅艷的命,吳二琥到公司去鬧,去吵,觸碰了劉紅艷的底線,老闆讓她盡快離職,她可以第二天馬上去辦理離職手續。
但,即使她沒有工作了,她也不會像吳二琥想的那樣,天天在家備孕,天天在家生孩子,那是不可能的,她必須要有自己的事業,必須要努力掙錢,必須要有買房的能力,必須要把她媽媽接到身邊來,她是媽媽唯一的親人,沒有任何人可以改變她的這個決定,也沒有任何人可以影響她。
她從家里搬出去了。
吳二琥當初不同意倪俊跟她結婚,就是因為她是外地的女孩,吳二琥其實是看不起劉紅艷的。
劉紅艷雖然嫁進了他們家,也懷了孕,但是,吳二琥心里,真的從來就沒有把她當家人。
在她的心里,他們家,就她兒子,她老公,是家人。至于劉紅艷,她始終是個外人。
她雖然放下姿態,把劉紅艷勸回了家,可,那是為了倪俊。
如果不是倪俊,菜飯不思,整宿整宿的睡不著覺,整天整天的沒精打采,吳二琥不會主動去找劉紅艷,也不會主動把心里的真心話說給劉紅艷聽,更加不會去跟劉紅艷道歉。
如果不是倪俊,她從來就沒覺得「劉紅艷是外人」有什麼錯,沒有錯,自然也不會去反思。
她去勸劉紅艷回家的時候,說的那句「我兒子的幸福,我兒子的快樂、開心,都必須得有你
」的話,恰恰說出了她勸劉紅艷回家的真正原因,是因為倪俊離不開劉紅艷。
可,她真的會從這一刻開始,把劉紅艷當成家里人嗎?
并不見得。
她對劉紅艷的那種瞧不上,是刻在骨子里的,不會輕易改變。
如今,她瞧不起的外地人,竟然要給他兒子買房子;她看不上的外地人,買了房子,大方地寫上她兒子的名字;她瞧不上的外地人比她先拿出錢買了房,她卻連首付都拿不出來。
若是,倪俊和劉紅艷都搬進了孫慶芬買的房子里,那她的臉面不就狠狠地被打了,讓她情何以堪。
雖然是她去公司鬧,才導致劉紅艷丟了工作。
但是,她是婆婆,她覺得劉紅艷作為晚輩,不應該「搬出去」大動干戈。
吳二琥去勸劉紅艷,僅僅是因為道歉,劉紅艷就會回來嗎?
劉紅艷搬出去,她是住在她那個師姐家里的,這并不是長久之計。
有一個細節,倪俊要封2000塊錢的人情往來紅包,可她要每個月存6000塊錢作為買房的資金,只答應出500的紅包費用。
在這之前,倪俊提過,要出去租個房子,他們搬出去住,也被劉紅艷拒絕了。拒絕的理由是:房租太貴,交了房租,就存不了買房的錢了。
所以,吳二琥來跟她道歉,給了她台階下,她也就順勢回了家。
吳二琥算是看出來,房子是根基,有了房子,腰桿子都挺直了。正如她一直想要搬入倪老太的老房子一樣。那種心情,她太懂了。
有了房子,就有話語權,就有地位。
劉紅艷敢公然搬出去,敢公然跟她叫板,已經很不把她這個婆婆當回事了。
之前答應懷孕了就買房,也沒有兌現。
如果,倪俊和劉紅艷搬進孫慶芬買的房子,這個房子沒有她出的錢,也沒有她說話的地方。
如此,之后的日子,可想而知,劉紅艷肯定就更加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。
倪俊是什麼樣的性子,她太了解了。一旦搬出去,搬進孫慶芬的房子,到時候一定就會對劉紅艷鞍前馬后了,唯命是從都不為過。
那她這個當婆婆的,就沒有一點點的威嚴了。
說的話,自然也沒什麼份量。
她自己買不起房子給兒子,她寧愿保持現狀,兩代人擠在一起,至少話語權在她手中,她還能保有婆婆的權力與威望。
一旦,兒子和劉紅艷住到孫慶芬的房子里,她就控制不住了。
故而,她是絕對拒絕孫慶芬給倪俊和孫慶芬買房的。即便寫了倪俊和劉紅艷的名字。